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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命名2007-2008年度上海市民政局文明单位的决定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命名2007-2008年度上海市民政局文明单位的决定
(沪民文明委〔2009〕4号)


市社团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近年来,局系统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局党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和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涌现了一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先进单位。市民政局决定,命名上海市社区服务中心等15个单位为“2007-2008年度上海市民政局文明单位”。

  希望上述单位谦虚谨慎,再接再厉,以迎世博为契机,着力改善窗口服务,着力提升文明程度,在今后工作中取得更大成绩。全局上下要以他们为榜样,努力创建,勇于争先,为提高民政系统社会公众满意度,推进民政事业的快速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2007-2008年度上海市民政局文明单位名单

  二○○九年七月八日

  2007-2008年度上海市民政局文明单位名单(共15个)

  上海市社区服务中心

  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卫生中心

  上海市荣誉军人疗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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