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二)继续推进政务公开。
不断完善公开办事制度,凡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都及时全面公开。加强对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不断拓展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领域。要继续完善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政府新闻发布会和社会听证等制度,让群众更好地了解政府、监督政府。
牵头单位: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办公厅。
(三)推进行政问责和绩效管理制度。
突出抓好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各项政策执行不力的问责,对公共资金使用不当、投资项目出现重大失误的问责,对发生损害群众生命财产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问责。要以落实投资者首问责任、重大工作和重大项目限时办结、招商引资项目责任追究和督查报告等“五项制度”为重点,推行行政问责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
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监察厅、省政府法制办。
(四)抓好廉洁自律制度落实。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行为。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因私出国(境)、到国外定居等有关事项报告登记制度。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资产重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牵头单位:省监察厅。
(五)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
严厉查处在扩内需、保增长投资项目中,利用审批权、监管权、执法权等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腐败案件,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要依法严厉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以及其他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
牵头单位:省监察厅。
四、坚持艰苦奋斗,确保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要求落到实处
(一)切实抓好“四个严格控制”。
1、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禁为领导干部超标准建造和装修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