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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任务目标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工商局。

  2、组织开展好“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着力解决滥用食品添加剂和药品质量问题,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牵头单位:省卫生厅。

  3、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开展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坚决查处失职渎职问题和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

  牵头单位:省安全监管局、省监察厅。

  4、加强企业兼并重组过程中的监管,抓好资产评估、资产处置、产权流转、资本运营等方面的效能监察,健全企业国有产权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交易监管制度,维护国有资产安全。

  牵头单位:省国资委。

  5、进一步理顺行政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社团法人等的权责关系,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服务行为,防止以各种名义给企业增加负担。

  牵头单位:省民政厅。

  二、坚持行政为民,确保改善民生的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一)确保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1、加强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农牧区改革重大决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2、加强对农牧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重点开展对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流转、耕地保护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保障返乡农民工的土地承包权益,坚决纠正侵害农牧民利益的突出问题。

  3、加强对政府惠农资金的监管,严肃查处挤占挪用农业补贴、新农合补助资金、农村低保资金等问题。

  4、严肃查处涉农乱收费、乱罚款、集资摊派以及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等问题。牵头单位:省农牧厅、省工商局、省商务厅。

  (二)全力推动保就业、保稳定等政策落到实处。

  1、加强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保稳定和扩大就业、加强社会保障、解决困难群众生活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金按时足额发放,切实解决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特别是农民工工资问题。

  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开展对公共资源营业性收入、公共建设投入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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