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展会策划、布展、广告宣传工作
(一)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展会综合策划,统筹组织各方案的策划和实施。
(二)组委会布展展览组和接待服务组负责展会开幕式方案的制定,报组委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省委宣传部与组委会宣传推介组负责宣传工作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四)省贸促会和中国贸促会宣传出版中心负责完成展会宣传材料、广告、邀请函的设计、制作、网站建设。
(五)组委会宣传推介组负责在西宁、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在中阿企业家大会上召开发布会,向海内外清真食品及穆斯林用品行业进行宣传推介。
(六)组委会布展展览组负责制定布展策划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七)组委会布展展览组和招商联络组负责制定参展样品、现货接送、回运等工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八)组委会项目活动组负责制定展会期间的其它活动工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九)省公安厅和安全保卫组负责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十)组委会接待服务组负责制定接待服务工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十一)组委会外商接待组负责制定外商接待服务工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十一、综合服务工作
(一)省外事办指导安排省领导会见和外商参展等方面涉外礼宾礼仪工作,组委会接待服务组联系和配合。
(二)组委会宣传招商组负责联系中国贸促会。
(三)西宁市政府负责市内环境美化和氛围营造,并协调市卫生局、市公交公司负责展会期间的公共交通、公共卫生调度。
(四)城中区政府负责展会期间展馆外街道、广场等地的环境美化和气氛营造工作,并利用多种形式营造热烈、祥和的喜庆气氛,充分展示青海良好的投资贸易环境。
十二、经费展会经费由省财政厅审核拨付,经费由组委会办公室统一管理使用,审计、财政等部门予以监督。
十三、工作联络
组委会办公地点:
西宁市滨河南路220号景江商务宾馆5楼8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