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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徐州军分区政治部、后勤部:加强对军队及军队所属单位使用发票等凭证情况的管理及财务监督工作;依法对明知是虚假发票而购买或使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法律责任;对违反规定取得使用假发票或其他不合法凭证涉嫌犯罪的,依法侦查并移送起诉。

  四、方法步骤

  根据“全面开展、突出重点、点面结合、分步实施”的要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分为五个阶段:

  (一)组织发动阶段(2009年5月-6月中旬)。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各地成立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及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人员分工,确定工作重点及方法步骤。二是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意义。三是抽调人员组成调研小组,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开展调研,深入分析存在问题及形成原因,提出整治工作意见和建议。

  (二)排查摸底阶段(2009年6月)。税务部门部署各纳税人对近年来取得的发票进行详细梳理,开展自查和核查工作。重点自查:本单位取得、使用虚假发票情况;虚假发票的来源与渠道;利用虚假发票报销费用、虚列支出,滥发职工福利,侵吞国家资产,偷逃、骗取国家税款等违法犯罪行为;财政、审计和监察部门加大对工作对象使用发票等凭证的监督力度。汇总统计虚假发票的类别、份数、金额,涉及单位和人员。公安、税务等部门要全面发动,广泛搜集从事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手机、电话、网站信息,以及从事发票违法活动人员、犯罪嫌疑人的信息,并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梳理分析,多渠道挖掘案件线索,对举报违法犯罪线索的有功人员按规定给予奖励。协调小组办公室抽调人员到部分地区和重点单位指导自查自纠工作。

  (三)重点检查和打击处理阶段(2009年7月-10月)。按照“明确重点、分类整治”的工作思路,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充分运用各种手段,重点查破一批大案要案。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的发票犯罪案件,由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挂牌督办,层层落实办案责任。打掉制造、贩卖发票的职业犯罪团伙;整治车站、码头和广场等假发票集散地;捣毁制售假发票以及利用手机短信、互联网等通信工具发布销售假发票、非法代开发票信息的窝点。二是以餐饮服务、商业零售、建筑安装等行业为重点,坚决查处购买、接受虚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等违法行为,加大对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军队等使用虚假发票的查处力度。三是对发票承印厂进行全面清查,重点检查发票防伪专用品购、存、用以及发票印制各环节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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