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五一”节日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大建安发〔2009〕102号)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五一”节日即将到来,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营造出安定和谐的施工氛围和良好的安全发展局面,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全力做好“五一”节日期间全省城建系统安全生产的通知》(辽建传字〔2009〕22号)精神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现就做好“五一”期间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层级监管责任,从稳定安全发展大局出发,认真落实好“五一”期间的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保证节日期间生产安全。要切实加强工作领导,周密组织安排,严格执行领导节日值班制度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主要领导要在岗带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始终保持电话联系。市建委将成立节日施工安全生产督查组,对各区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工作不力,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对相关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二、认真开展检查,强化安全监管力度。要按照市建委《关于开展2009年春季建筑工程安生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大建安〔2009〕84号)要求,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五一”节期间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组织施工、建设、监理单位学习上级指示精神,并帮助企业制定好“五一”期间施工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进一步明确春季施工工作重点,实施有效管理。同时要组织开展一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针对工程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加强安全整治,确保隐患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工作不走过场,进一步提高春季施工安全作业水平,确保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把握安全主动,突出监管重点。各地区监督管理部门要针对春季施工特点和事故易发类型,有效把握安全工作主动性,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业务指导和实施有效监控的安全监管责任制度,促进安全生产作业环境逐步改善,安全生产作业水平进一步提高。当前要抓好以下五项工作:一是要认真做好本地区复工项目、新开工项目及停工项目的登记备案,要做到心中有数,实施跟踪管理。二是检查各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对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管理等情况。三是要把深基坑支护、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项目作为监管的重点,对没有方案或保障措施不全面的要立即责令整改。四是检查安全用电、防火情况,要对施工现场工人宿舍、食堂、办公室、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组织一次拉网式隐患排查,同时要对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配置、检验、维护、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对配置数量不符合标准或使用过期失效、假冒伪劣器材的要责令立即改正。五是要制定应急救援方案,全面做好节日期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组织好应急救援设备,落实好救援人员,全面掌握救援设备分布地域和人员配备,并保持24小时联系畅通,确保遇有紧急或重大突发事件时,能够快速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