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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池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的通知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池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的通知
(池政〔2009〕5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站前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池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业经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池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

  为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的表率作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制定本制度。

  一、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习法律,主要采取专家讲座辅导、集中研讨、学习交流等方式进行。

  二、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习法律,一般每半年安排一次。凡国家、省出台新的重要法律、法规和规章时,及时邀请专家辅导解读。

  三、市政府常务会议学习法律的重点:

  (一)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

  (二)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

  (三)与政府经济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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