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积极组织广大师生参与“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和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川教函〔2009〕329号)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在创立和建设新中国的伟大历程中,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谱写了中华民族历史上最壮丽的篇章,涌现出许多可歌可泣的英雄模范。他们是民族的脊梁、时代的先锋、祖国的骄傲,是爱国主义教育最生动、最直接的教材。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部门《关于组织开展“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和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以下简称“双评”活动要求),积极组织教育系统广大师生员工参与“双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深切缅怀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热情讴歌新中国成立60年来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颂扬他们的感人事迹,弘扬他们的崇高精神,在全社会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激励全国各族人民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二、评选标准
(一)“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时间限定在从中国共产党诞生到新中国成立,即1921年到1949年这28年。新中国成立后担任党和国家、军队重要领导职务的,不列入评选范围。具体评选标准是:
1、为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英勇牺牲,值得永远铭记的革命先烈;
2、为了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懈奋斗的基层优秀共产党员、战斗英雄和革命群众的杰出代表;
3、坚决拥护和支持革命事业,积极从事进步活动的著名民主爱国人士和国际友人;
4、在全民族抗战中顽强奋战、为国捐躯的爱国将士。
(二)“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重点面向基层,省部级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评。具体评选标准是:
1、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廉洁奉公,一心为民的基层优秀党员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