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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全省外事侨务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四、外事侨务系统内举办(含各级机关和机关授权或委托的事业单位)三个月以内的短训班收费,由主管部门另行按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的规定办理。

  五、省外事侨务办接本通知后,应及时督促各执收单位持本通知到同级物价部门重新办理收费许可证,到同级财政部门办理收费票据领购手续,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收费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自觉接受物价、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通知自二○○九年7月15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一律以通知为准。

  附件:
  湖南省外事侨务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表

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

计费单位

执收单位

收费标准(元)

收费对象及范围

收费性质

备   注

护照费

每本

省外事侨务办

因公护照申请者

行政性

1、护照工本费

50

2、护照加急服务费

⑴因公出国人员申请在第1个工作日以内取照者

40

⑵因公出国人员申请在第2个工作日以内取照者

25

《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工本费

每证

省外事侨务办

内地人员因公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

行政性

1、 2年有效期内《通行证》

45

2、 5年有效期内《通行证》

50

3、 派驻香港澳门身份证明

10

《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签注手续费

每件

省外事侨务办

内地人员因公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

行政性

1、前往香港或澳门一次有效签注

20

2、前往香港或澳门一年内多次有效签注

100

签证、认证代办费

省外事侨务办

㈠代办外国签证

每证每国

300

因公护照签证申请者

事业性

㈡代办因公出国认证

每件

省外事侨务办

自愿办理者

行政性

代办因公出国认证各项收费中均含邮寄费50元/件。

1、代办认证(不分商业文件和民事证书)

⑴平件

100

限4个工作日寄出,含认证代办费50元/件

⑵急件

150

限2个工作日寄出,含认证代办费50元/件,加急费50元/件

⑶特急件

180

限当日内寄出,含认证代收费50元/件,加急费80元/件。

2、自办认证

⑴商业文件

①平件

130

限4个工作日寄出,含认证代办费80元/件

②急件

180

限2个工作日寄出,含认证代办费80元/件,加急费50元/件

③特急件

210

限当日内寄出,含认证代收费80元/件,加急费80元/件。

⑵民事证书

①平件

80

限4个工作日寄出,含认证代办费30元/件

②急件

130

限2个工作日寄出,含认证代办费30元/件,加急费50元/件

③特急件

160

限当日内寄出,含认证代收费30元/件,加急费80元/件。

代当事人填写外国签证申请表代办费

每份

省外事侨务办

10

因公申请出国人员

事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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