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物价局关于苏家屯区客运站收取车辆安全检查服务费标准的批复
(沈价审批[2009]55号)
沈阳市苏家屯区客运站:
你公司《关于苏家屯区客运站继续收取安全例检服务费的请示》收悉。你站按照交通部和省交通厅关于对车辆实行安全检查的有关要求,对进入南塔公路客运站的营运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根据运行一年来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你站对进站车辆检查服务费标准为每台次2元。未对车辆进行安全例检和未出据安全例检通知单的,不得收费。同一台车每日多次进出站的,每日安全例检只收费一次,不得重复收费。
接此批复后,请到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理经营《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期间若省物价局出台统一规定,按省定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