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环保专项行动信息管理系统”已为各市、县环保部门开通了信息传送的登录账号和相应的管理权限,并提供了专项行动信息的查询、统计、汇总等功能。各市(州)应确定专人管理、专机使用,管理好用户密码,同时要做好对下级环保部门使用该系统的培训指导工作,确保信息汇总报送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联系人:朱龙霞(负责统计表格和报告) 028-86124713
刘 芳(负责简报) 028-86124713
传 真:028-86126953
E-mail: scepi@12369.gov.cn此邮件地址受阻挡spam的自动程序保护,需要激活Javascript功能才能查阅。
附件:1、《2009年环保专项行动钢铁企业检查情况表》及填表说明 (略)
2、《2009年环保专项行动涉砷企业检查情况表》及填表说明 (略)
3、《2009年饮用水源保护区后督察情况汇总表》及填表说明 (略)
4、《环保专项行动信息报送时限及要求简表》
5、环保专项行动网上报表有关问题的说明
二○○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四:
环保专项行动信息报送时限及要求简表
序号
| 项 目
| 报送时限
| 报 送 方 式
|
1
| 信息调度负责人和信息员姓名、办公电话、传真、移动电话
| 6.5前
| 通过传真件报送
|
2
| 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性报告并附表
| 6.20前
| 电子邮件报送,同时邮寄正式文件,附表还需通过信息系统报送
|
3
|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后督察及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存在环境问题集中整治情况报告并附表
| 9.20前
| 电子邮件报送,同时邮寄正式文件,附表还需通过信息系统报送
|
4
| 2009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告
| 11.5前
| 通过电子邮件报送,同时邮寄正式文件
|
7
| 《造纸行业后督察情况表》和《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厂环境监管情况表》全年数据及简要说明
| 2010年1月5日前
| 通过信息系统报送,同时邮寄正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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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项行动简报
| 每周五前
| 通过电子邮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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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挂牌督办环境问题情况表
| 每月21日前
| 通过信息系统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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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表
| 每月21日前
| 通过信息系统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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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环境违法企业基本情况明细表
| 每月21日前
| 通过信息系统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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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环保专项行动责任追究情况表
| 每月21日前
| 通过信息系统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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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369环保热线投诉受理情况统计表
| 每月21日前
| 通过信息系统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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