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综合规划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省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组织拟订相关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参与拟订全省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审核工作;提出国家、省有关专项资金投资政策和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承担或参与全省公路、水路工程设计审批;拟订公路、水路建设和维护相关技术标准;承担公路标志标线管理工作;承担有关环境保护、利用外资、统计、信息工作。
(五)财务处。拟订全省公路、水路行业有关投融资政策;承担专项资金、预决算、政府采购、外资、信贷有关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及资产监管、内部审计工作。
(六)人事劳动处。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保护和卫生监督工作;指导全省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有关智力引进工作;承办厅业务主管社会团体相关事务。
(七)建设管理处。承担全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建设、维护相关政策、制度;负责公路、水路建设、维护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的监督实施;承担省重点公路、水路等工程施工许可、实施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指导农村公路建设、维护工作。
(八)安全监督处(应急办公室)。组织拟订全省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承担有关道路、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
(九)路政管理处(省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办公室)。拟订公路路政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全省高速公路、国家和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以及超限运输治理工作;承担高速公路及重要干线公路运行监测和协调,参与实施交通管制;指导公众出行路况信息服务和咨询工作;提出全省公路收费站点设置、收费标准、收费期限的建议,经省政府批准后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绿色通道、抢险救灾、农机跨区作业等通行费减免工作。
(十)科技处。拟订公路、水路行业科技、教育、信息化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科技项目研究;承担有关标准、质量和计量工作;负责管理厅属各类学校;指导行业节能减排工作。
(十一)河南省交通战备办公室。组织协调全省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十二)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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