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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09年安徽省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突出监管重点。突出“保质量安全,促社会和谐”的监管重点,今年全力以赴地做好对保障性住房、垃圾和污水处理项目、市政道路、桥梁等扩大内需项目的质量监管。

  3、继续开展质量监督人员培训教育。开展质量监督人员取证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高监督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监督执法水平。今年培训的重点是新出台的有关法规、建筑节能和城市桥梁、道路施工的强制性标准。

  4、认真开展监督机构考核,强化质监机构自身建设。按照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开展全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复检考核工作,今年的机构考核要将市站对县站的层级管理作为考核内容,进一步引导市级质量监督机构加强对县站的业务指导,推动市站的监督检查向下延伸,向薄弱环节拓展。将质量监督经费的保障作为机构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考核促进各市加强机构建设。认真落实国家财政部、发改委联合印发的财综〔2008〕78号文要求,促进工程质量监督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三)加大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力度

  1、提高省级监督检查频次。厅质安总站将按季度对全省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较为突出的质量问题,将组织1到2次专项检查。对突出问题要追踪检查,对重点企业和项目要反复检查。厅有关处室和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管理合力,实行市场和现场两场联动,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项目,震慑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强化工程质量监督的执法权威。

  2、重点加强对扩大内需等项目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各市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扩大内需项目、民生重点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管,继续抓好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的贯彻落实,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分类梳理,督促整改,确保质量。各级质量监督机构要选派优秀监督人员,针对工程项目特点详细制定监督方案,重点加强施工过程质量监督和指导服务,根据工程进度及时组织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认真落实有关工程建设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罚,使每项工程都经得起历史、实践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检验。我厅计划于8月份,在各市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对扩大内需等重点项目质量监督工作的督查。

  3、开展检测市场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通过开展工程检测市场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规范检测市场秩序,严厉查处检测市场恶意竞争、诚信缺失、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解决混凝土、砂浆和钢筋等影响结构安全的检测项目结果真实可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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