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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09年安徽省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09年安徽省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建管〔2009〕94号)


各市建委、铜陵市住房和城乡建委:

  现将《2009年安徽省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同时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建质〔2009〕55号),请结合本地实际,一并贯彻实施。

  附件:1、2009年安徽省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2、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建质〔2009〕55号)(略)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1:
2009年安徽省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
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建质[2009]5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和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 “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部署,紧紧抓住“保质量安全,促社会和谐”两个工作重点,以明确和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为手段,以工程质量监督经费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政府质量监管体系,加强全省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效能,努力实现“防止重大质量事故、防范重大技术风险、保障结构安全、保证使用功能、维护公众利益”的质量监督工作目标,服务全省建设事业跨越发展,推动全省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主要内容

  (一)制定和完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建立质量监督工作统计和分析报告制度。运用现代化管理技术,开发相应软件,在全省建立规范高效的质量监督工作统计和分析报告制度。分月报、季报和年报三种形式,定期统计报送受监工程、监督检查、质量投诉、不良行为记录、竣工验收备案以及质量监督机构等情况,及时分析掌握全省工程质量状况。各级质量监督机构对本地区的工程质量状况定期提出分析报告,按季度报送上级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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