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克林霉素注射剂风险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沪食药监药安〔2009〕430号)
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局药品评价中心〈克林霉素注射剂安全性评价报告〉的通知》(食药监安函[2009]32号)的要求,2009年6月24日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向你们通报了克林霉素注射剂不良反应监测情况及国家药品评价中心的安全性评价报告。各企业应高度重视药品风险管理工作。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药监安函[2009]32号文要求,请尽快落实以下工作:
一、修改相关产品说明书,增加安全性信息。
二、加强克林霉素注射剂合理使用宣传工作,充分告知医生和患者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最大程度减少严重不良反应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