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各成员单位要定处室、定人员负责服务业管理工作,定期向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通报工作情况,提出发展建议。各区、县(市)要根据各自情况,在各区、县(市)发改局设立相应工作机构、配备专业人员,负责服务业各项管理工作。

  2.建立运行监测机制。市发改委、统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服务行业运行监测分析,完善统计项目和统计内容,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行业统计,积极鼓励有关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调查。逐步建立政府、部门和行业统计互为补充的服务业统计调查体系,整合各类服务业发展信息资源,建立服务业公共信息平台,及时、准确掌握服务业发展动态,为政府决策和引导市场提供依据。

  3.建立人才保障机制。加强物流、金融、旅游、信息服务、技术研发和中介等重点领域紧缺人才的培养与引进工作。依托在哈大专院校,加强与研究机构的合作,培养急需的中高级管理人才。建立和完善人才培养、引进、激励和流动机制,为服务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4.建立工作考核机制。将全市服务业增加值目标分解到各区、县(市),并纳入区、县(市)政府的目标考核。各相关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要根据本意见要求及各自职责范围,抓紧制定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具体工作措施。

  (三)加大对服务业的资金支持

  继续加大财政对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公共交通等公共事业的投入,扩大服务供给,提高公共服务的覆盖面。

  发挥服务业引导资金的导向作用,逐年增加市级服务业引导资金额度。各区、县(市)要尽快设立服务业发展资金,与市级服务业引导资金配套使用。积极鼓励外资、民间资本和各类社会资金投资服务业。

  (四)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环境建设。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完善城市景观设施,为服务业发展提供良好载体和条件。优化法制环境。制定和完善规范服务业市场主体行为和市场秩序的相关政策,严格执行服务业有关法律、法规,为服务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推行“一条龙”服务,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审批手续,规范服务行为。规范对服务业企业的检查制度,禁止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设限。行政管理部门不得要求(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企业到指定中介机构办理验资、资产评估等证明性文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五)加强服务业基础工作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