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全省水稻不同产区资源量和品质分布、加工产业产品结构和销售市场状况和发展趋势考虑,稻米加工园区建设要立足高起点规划建设并且注重战略性、前瞻性、可行性,根据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确定园区建设产品开发方向和重点项目建设内容。
(一)优先发展项目。
1、大米生产加工项目。推广优质稻栽培技术、实现稻米分品种分级加工。面对高消费群体市场,选择优质粳稻分级加工,生产高档、高精度米,走精品路线;面向大众普通消费群体,生产普通米,以供应市民口粮消费为目标,为保障国家粮食市场安全作贡献。同时开展特种米的精加工,优先发展快餐米饭、营养强化米、留胚米、发芽糙米;开展非优质米的深加工,利用碎米和部分非优质低档大米生产米蛋白,乳酸、柠檬酸、发酵和淀粉糖等深加工产品。
2、米糠深加工项目。在集中生产米糠毛油、米糠精炼油的基础上深度开发米糠蛋白、米糠多糖、肌醇、谷维素、植酸、维生素E等深加工系列产品。
3、稻壳利用项目。重点向稻壳发电和化工产品开发方向拓展和延伸。在稻壳发电方式上要采用有利于稻壳灰深度开发利用的工艺路线;在化工原料开发方面,采用干馏工艺制取糠醛、甲醇、丙酮、活性碳、白碳黑、硅酸钠、硅胶、醋酸钙等;应用创新技术对稻壳炭源、硅源进行深度开发与高效利用。同时,积极开发包装、建筑和保温材料等。
4、稻草利用项目。有条件的企业对于稻草的综合利用要加大研发资金投入,通过技术创新积极开发新产品开拓高新技术产业。
(二)限制发展。按照加工园区规模和发展方向定位,对不宜进入园区的项目要坚决限制。
1、单线规模小于150吨/日水稻加工生产项目;
2、规模小于200吨/日米糠加工和100吨/日米糠油精炼项目;
3、利用稻壳加工饲料项目、稻壳纤维一次性餐盒等附加值较低的产品项目;
4、功率小于3000kw的稻壳发电项目。
(三)园区项目建设应具备的条件。
1、基础性重点项目。进入园区项目的必要条件:年加工规模不低于30万吨。仓储物流基础设施条件应与之加工能力相配套。
2、副产物深加工重点项目。一期 建设大米生产、米糠、稻壳利用项目。新产品开发项目、市场小的产品项目一般放在二期建设;在规划布局米糠深加工项目时要注重进一步集中米糠资源,100万吨稻谷加工区域内宜布局一个米糠深加工项目。
3、开发性重点项目。有条件的企业与相关院所、大学共同联合研发专利产品,共享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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