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毁坏财产损失的价格鉴定,如修复需更换全新零配件材料的,应按原来零配件材料的新旧程度扣除合理的折旧额。
(十八)环境污染造成的财产损失价格鉴定,按照污染环境行为直接造成的财产毁损、减少的实际价值,为防止污染扩大以及消除污染而采取的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发生的费用计算。
(十九)涉案房产、土地、无形资产、资源性资产、工程造价等价格鉴定方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选用成本法价格鉴定时,如涉案财产不存在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综合成新率可采用实际观察结合使用年限及其他方法,并充分考虑涉案财产的使用、维护、保养等情况,综合分析计算。
涉案财产使用年限可参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选用收益法价格鉴定时,折现率可采用安全利率加上风险调整值的方法求取。
公式:折现率=安全利率+风险调整值
安全利率亦称无风险报酬率。价格鉴定时,可以选择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或国债利率作为安全利率。
风险调整值包括风险报酬率和通货膨胀率。价格鉴定中,可以根据基准日时市场供需状况、投资环境和投资回报风险等因素综合分析判定。
第二十六条 对依法拍卖(变卖)的涉案财产价格鉴定,应当采用公开市场价格标准确定价格鉴定结果,不作扣除变现折扣的拍卖(变卖)保留价的鉴定结论。拍卖(变卖)保留价由办案机关依法确认。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由省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安徽省涉案物品估价实施细则》(皖价证字〔2001〕288号)同时废止。《安徽省价格鉴证操作规范》相关内容与本细则规定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附件1
价格鉴定协议书(样本)
办案机关名称(甲方):
价格鉴定机构(乙方):
价格鉴定项目名称:
根据《
安徽省涉案财产价格鉴定条例》第
十五条规定,通过审核查验,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上述涉案财产价格鉴定项目的委托。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现就本次价格鉴定有关事宜订立如下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