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小浪底水库淹没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的复函
(晋国土资函〔2009〕349号)
运城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小浪底水库淹没耕地实施占补平衡项目立项的申请》(运国土资发[2009]98号)收悉。根据国家对建设用地项目占用耕地实行占补平衡的要求,以及你局对小浪底水库补充耕地地块选址调研的初步意见,经研究,现将有关事宜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确定的万荣县光华、荣河两乡镇黄河滩涂占补平衡项目、垣曲县蒲掌乡土地占补平衡项目、垣曲县王茅镇土地占补平衡项目、平陆县圣人涧镇上吉村村庄搬迁复垦项目、平陆县圣人涧镇晴岚村村庄搬迁复垦项目、平陆县部官镇皂坡村村庄搬迁复垦项目、平陆县部官镇柴庄村村庄搬迁复垦项目等七个项目组成的小浪底水库淹没耕地占补平衡总项目,七个项目分别为子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