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基本农田调查上图工作成果要求今年12月底前验收并上报国家。
二、工作组织、程序和安排
鉴于基本农田调查上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须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主管领导亲自挂帅,组织规划、耕地保护、用地审批和地籍管理部门互相配合、层层负责、对口落实,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全省基本农田调查上图工作任务。
(一)组织分工
1.省级负责全省基本农田上图工作的对口指导、最终成果验收,汇总,建库工作。并对成果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规划处:负责提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涉及基本农田调整的规划修改有关成果和审批资料;负责提供未来国家、省、市等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公益设施项目占用基本农田计划;负责组织全省基本农田布局的原始划定及修改调整工作;配合全省基本农田上图工作检查验收。
耕地保护处:根据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确定市级基本农田划定任务目标;负责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的核实认定;制定基本农田调整补划原则和方案;编写基本农田划定结果的分析报告;组织全省基本农田上图检查验收。
用地审批处:负责提供全省已往建设用地项目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审批资料;配合全省基本农田上图检查验收。
地籍管理处:根据提供的资料,组织将基本农田划定成果落实到第二次土地调查形成的土地利用现状图上,配合全省基本农田上图检查验收。
2.市级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县级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的分解,确保技术、质量和进度;负责县级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的认定,核实县级基本农田上图成果,参加上图成果的检查与评定;完成本级基本农田成果汇总,建库工作。
3.县级负责本辖区内基本农田划定和上图的具体工作。包括:收集、整理本辖区的基本农田资料;落实基本农田分布、地类、面积及调整情况,负责基本农田的划定及上图;制定补划方案,分析说明调整原因和完成建库、汇总工作。
(二)工作程序
1.资料收集与整理
县级负责提供规划、耕地保护和用地审批部门先期收集本辖区的基本农田相关资料,并对资料进行整理,提供准确的基本农田分布、地类、面积等划定意见。
2.调查上图
县级地籍部门组织将基本农田保护片(块)等相关资料落实到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确定基本农田图斑,提交初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