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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基本农田调查上图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基本农田调查上图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国土资发〔2009〕184号)


各市国土资源局:

  为了确保2009年12月底之前完成基本农田调查上图任务,省厅制订了《山西省基本农田调查上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领导,加快进度,扎实推进基本农田上图工作。基本农田调查上图是第二次土地调查中须多部门紧密协作配合的一项重点、难点工作。各市局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按《方案》要求组织县级国土资源局的规划、耕地保护、用地审批和地籍管理部门,做好基本农田资料整合、调查上图、核实现状、分析检查和补划上图工作。

  二、统筹部署,狠抓落实,确保基本农田调查的图、数与实地一致,上图成果真实、合法。按《方案》要求,各市国土资源局的规划、耕地保护、用地审批和地籍管理部门要对口督办,层层负责,严格依照《方案》的程序要求,认真履行并落实县上图、市检查、省验收的责任和任务,确保10月15日前完成县级成果上报和11月15日前完成市级成果上报。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三日

山西省基本农田调查上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做好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农田调查上图工作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09]16号)要求,全面做好我省基本农田调查上图工作,按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耕地保护开发整理工作的总体部署,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农田调查技术规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目标

  通过基本农田调查上图工作,查清基本农田位置、范围、地类、面积,掌握全省基本农田数量及分布状况,为合理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实现耕地科学管理和保护提供基础资料依据。

  (二)任务

  以县级基本农田调查上图区域为单位,以本地区基本农田现状为基础资料。在对其进行利用核实、认定、分析的基础上,按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基本农田指标,进行合理补划和调整。将基本农田保护片(块)落实到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上,落实到村(组),落实到地块,统计汇总出各级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的分布、面积、地类等状况,并登记造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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