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市政府应急办:协助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4.市建委:协调城市高空作业、建筑施工等单位和企业制定严密的安全保障措施,要求企业提前通知施工人员,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5.市经委:指导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企业在日全食期间正常运行;
6.市交通局:负责公路、水路运输安全,确保交通运输畅通;
7.市电力局:负责全市电力安全保障,特别是重点单位、行业的照明用电保障,日全食发生时及时开启城市道路照明设备;
8.市信息办:协调通信、网络等运营企业做好日全食期间电离层出现扰动可能导致通信中断或受干扰事故的应对工作,确保通信安全畅通,负责协调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9.市公安局:负责防范和处置日全食可能引发的社会治安等问题;
10.市公安局交警局:加强市区道路交通指挥,特别是加强绕城高速、快速路等的应急管理,防止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
11.市公安消防局:加强全市消防安全工作,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12.市卫生局:负责指导医疗卫生机构防范供电、照明等不足对医疗救治的影响,协调人员受伤后的紧急救治工作;
13.市气象局:负责天气监测,及时发布可能出现的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
14.市质监局、工商局:负责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观测器材的企业进行依法查处;
15.市旅委:负责日全食期间游客来杭观测旅游的人身安全,及时发布相关预警信息;
16.市科技局:负责开展科普宣传教育,对日全食现象进行科学解释说明;
17.市教育局:加强对学生的科普宣传和防护教育;加强对学校组织观测活动的安全防护;加强学校场馆观测点的安全管理。
18.市城建投资集团:负责城市供水、供气安全,加强城市公共交通运行安全,做好早高峰的客运调度;
19.市地铁集团:加强各施工点的安全督查,确保施工场所和人员安全;
20.杭州西湖风景名胜管委会(市园文局):加强山上(高地)、西湖水面管理,确保景区观测点群众的安全;
21.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确保一方平安;要加强对千岛湖水面和西溪湿地的管理,确保日全食期间游客的安全。
三、监测预警
城市管理、公安、旅游、交通等部门和杭州西湖风景名胜管委会(市园文局)要密切监测日全食观测人员的聚集情况,及时发布人员聚集数量、游客数量、交通流量、住宿情况、天文观测设施使用情况等预警信息;气象部门要密切关注7月22日前后的天气变化,及时准确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相关部门要认真接收上级和专业部门的预警信息,并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