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延吉高新区升级。要紧紧抓住国家加快推动省级高新区升级的契机,抓紧完善升级高新区总体规划和产业规划,充分发挥延吉高新区的优势和特色,推进延吉高新区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
(七)加强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统筹资源,服务基层。
推动国家、省级实验室等重大源头创新平台建设。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新建一批省级重点实验室和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努力打造大型公共开放基础研究平台。
强化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要继续加强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进一步强化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管理,完善审批、考评和验收工作,提高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支撑和服务行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中介服务平台建设。围绕支柱、优势产业,创新体制机制,整合科技资源,探索建立重点领域公共研发平台,选择中药、农业产业进行试点。加强技术市场建设,大力发展各类科技中介机构。整合科技信息网、技术标准、专利等各类科技资源,完善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和建立开放共享机制,面向全社会提供科技服务。发挥东北大型科学仪器协作网等信息资源平台的作用,推进省科技文献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八)进一步突出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启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程。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积极引导科技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自主创新,逐步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和企业竞争能力,提高科技对经济贡献率。通过设立自主创新引导计划、加强对自主知识产权的奖励、推进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实施企业经营战略咨询计划、组建高新技术企业联盟、构建高新技术企业技术支撑信息平台、充分发挥中介机构作用、调整科技人员评价指标体系、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人才等具体措施,到2010年,培育认定高新技术企业500户,其中,重点扶持50户与吉林省优势产业相关的高新技术企业,使其进入国内同行业先进行列,在创新能力、企业规模、经济效益、市场竞争等方面有明显优势。
实施百户科技型创新企业培育工程。主要在我省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范围内开展培育工作,选择一批在技术创新、品牌创新、机制体制创新、经营管理创新、文化与理念创新等已有一定基础,通过培育,能够取得实效和形成典型示范作用的企业。从2009年开始,3年内培育和认定省级科技型创新企业100户左右。重点培育企业开展自主创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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