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西汉中汉江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产业整合技术改造灾后重建实施方案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西汉中汉江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产业整合技术改造灾后重建实施方案的批复
(陕发改产业〔2009〕820号)


汉中市发展改革委:
  汉发改工贸〔2009〕294号文收悉。按照国家《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汶川地震灾后重建生产力布局和产业调整专项规划》及我省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实施方案的主要精神,汉中市为加快钢铁产业资源整合、技术改造和灾后重建,促进稳定生产,实现可持续发展,迅速制定了《陕西汉中汉江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产业整合技术改造灾后重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专家及有关部门反复论证,原则同意该《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在企业整合的基础上,加大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在2011年之前,淘汰落后炼铁产能250万吨,炼钢产能300万吨。
  二、加大技术改造力度,促进产业升级,提升产品档次,实现装备大型化。项目可分期实施,在勉县新建1280m3高炉4座、265 m2烧结机2台、120t转炉3座,配套建设轧材及相应公辅设施。在略阳新建100吨超高功率电弧炉、100吨精炼炉,配套建设连铸、轧制生产线及相应公辅设施。
  三、按照循环经济的理念,节能减排及清洁生产的要求,采用煤气、烟气、粉尘、废渣、废水等能源和资源综合回收再利用技术,提高能源、资源的回收利用率。配套建设高、转炉煤气回收及发电系统、高炉炉顶余压发电系统、高炉喷煤系统和余热利用回收系统。达到“环保、节能、高效”的目的。
  四、请据此协助企业尽快完善相关手续,严格项目管理和招投标,加快推进灾后钢铁产业重建,争取早日建成投产。

  附件:陕西汉中汉江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产业整合技术改造灾后重建实施方案

  二○○九年六月十七日

陕西汉中汉江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产业整合技术改造灾后重建实施方案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陕西汉中汉江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陕西汉中地区,是国家确定的地震重灾区,距西安市300公里,距四川成都市400公里,灾后重建需要大量钢材,陕西省是钢铁产量较少的省份,具有离四川汶川地震灾区较近的地域优势,适时进行500万吨/年灾后恢复重建技改项目,为地震灾后重建提供优质廉价钢材,对改善公司产品结构,生产高附加值产品,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十分必要,对实现灾后重建和重灾区产业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