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咸阳市体育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陕发改社会〔2009〕846号)
咸阳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咸阳市体育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报告》(咸发改[2008]470号)、《关于咸阳市体育中心项目选址情况的报告》(咸发改[2009]323号)收悉。为进一步加强体育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经研究,同意建设咸阳市体育中心项目。现就该建设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址:咸阳市沣河新区。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标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综合训练馆、综合教学楼、室外游泳、跳水及其他辅助场地。总建筑面积10.05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