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岐山县孔头沟供水站利用西班牙政府贷款灾后重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岐山县孔头沟供水站利用西班牙政府贷款灾后重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陕发改外资〔2009〕875号)


宝鸡市发展改革委:
  宝市发改外字〔2009〕352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岐山县孔头沟供水站利用西班牙政府贷款灾后重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及规模
  以孔头沟水库为水源,恢复重建震损的取水构筑物、净水厂和输配水管网。净水厂日供水1.6万立方米。供水范围:祝家庄镇、蒲村镇北部村落高位水池自流供水区、岐山县建材工业园南部自流供水区、岐山县建材工业园北部加压供水区。供水人口:祝家庄镇、蒲村镇北部村落高位水池自流供水区累计2.5万人,岐山县建材工业园南部自流供水区、岐山县建材工业园北部加压供水区累计1.25万人。
  二、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4006.89万元,其中西班牙政府地震灾后重建贷款350万欧元(约合3500万元),自筹506.89万元。
  三、国外贷款条件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