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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09年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省级财政补助市县资金按照计划下达各设区市(怀来县)财政局。各设区市(怀来县)财政局根据劳动保障局审核后的各院校招生人数,按照协议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承担任务的技工院校。
  省级财政补助河北省技师学院资金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该院签订的协议分年度直接拨付河北省技师学院。
  五、有关要求
  (一)各设区市(怀来县)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和招生监督工作,财政部门要及时落实当地配套资金,确保按时、保质地完成任务。
  (二)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报、考察公示、社会监督”的原则,认真搞好扶助招生宣传工作,严格招生报名条件审核程序,做到公正、公平和公开。扶助生入学后三个月内,由学校按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对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扶助生的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负责人责任。
  (三)各设区市劳动保障局要与任务院校签订实施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协议书,明确招生专业学制、培养目标、推荐就业、学杂费补助标准及拨付办法、双方责任等事宜。
  (四)各地在招生和录取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及时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报告。
  联系人:朱琪 0311-88616052、88616225、88616864(传真)

  附件:1、2009-2010年城乡技能扶助计划招生名额及省级资金分配表
  2、2009年河北省技师学院在各设区市招生名额分配表
  3、2009年河北省城乡技能就业扶助招生审批表
  4、2009年河北省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招生备案表

  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1:2009-2010年城乡技能扶助计划招生名额及省级资金分配表

单 位

任务院校

招生名额(人)

分配资金

(万元)

省  级

河北省技师学院

800

600

石家庄市

石家庄技师学院

400

187.5

石家庄市机械技工学校

100

承 德 市

承德市劳动保障局技工学校

250

168.75

承德技师学院

200

张家口市

张家口技师学院

300

150

河北省机电工程技师学院

100

秦皇岛市

秦皇岛技师学院

200

112.5

秦皇岛交通技工学校

100

唐 山 市

唐山劳动技师学院

400

150

廊 坊 市

河北省廊坊技师学院

300

112.5

保 定 市

河北省保定技师学院

400

187.5

河北保定机电工程高级技工学校

100

沧 州 市

沧州高级技工学校

350

131.25

衡 水 市

衡水技师学院

300

112.5

邢 台 市

邢台技师学院

350

131.25

邯 郸 市

邯郸市物资技工学校

350

168.75

邯郸市劳动技工学校

100

怀 来 县

怀来县劳动技工学校

100

37.5

全 省 合 计

5200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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