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深化反腐倡廉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道德防线
反腐倡廉教育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居于基础性、战略性地位,厅党组研究制定了《2009年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安排意见》,把学习四川省南江县原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王瑛同志和冀中公安局纪委副书记苗汝英同志先进事迹活动、开展警示教育、贯彻落实对拟提拔的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法规知识考试意见、加强岗位风险教育、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系列活动等作为重点,集中精力抓好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完善学习制度,解决好工学矛盾,确保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要紧密联系本单位党员干部个人的思想、工作和作风实际,在抓细致、抓具体上下功夫,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要注意及时总结反映反腐倡廉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廉政建设先进典型,省厅将利用网站和信息简报予以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导向作用,推动全系统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制度保证。厅党组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在机构改革后,及时召开全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制定《关于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分工意见》,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细化分解,逐一明确到厅党组成员和相关处室负责人。特别是对省纪委部署的由我厅牵头抓的重点工作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的工作,要做到主管领导、工作内容、完成时限、具体责任人“四到位”。同时,明确厅领导班子对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督导责任。厅党组书记分别与全厅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各级各部门要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人员,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按照《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厅《实施细则》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年初分解、年中检查、年底考核等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票否决制”,确保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五、大力推进具有系统特色的政风行风建设工作
政风联系党风,行风体现作风。为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从去年开始全省民主评议工作进行了改革创新,突出“群众说好才算好”这一主题。全系统必须把工作重点放在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关注民生,提高服务质量上,这是由部门职能和工作特点决定的,也是民主评议工作的本质要求。从去年民主评议结果情况看,总体成绩不错,但发展不够平衡,有两个设区市人事局、一个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及35个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位次下滑幅度较大,必须引起高度警觉。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省厅制定了《系统2009年政风行风建设实施方案》,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围绕确立的“五新”目标,认真开展“两项”活动、突出“三个”重点、做实“九项”工作、落实“四项”保障措施。各单位要省厅的部署要求,召开一次政风行风建设形势分析会,对今年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结合去年的排名情况和当前工作实际,组织一次政风行风建设“回头看”,从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工作重点和方法举措等方面进行认真分析,总结成绩,找准问题,改进工作,尤其对排名靠后的单位,采取定人分包的办法,实施重点帮扶指导,争取今年取得好成绩。省厅将组织对去年排名靠后的市、县进行调研指导,同时,要加强与各级评议办的沟通联系,争取主动,赢得支持,把握好评议中的每个环节,努力为年终测评营造良好环境,使政风行风建设体现时代性、具有特色性、富有创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