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比对检查。政策法规处对行政审批事项受理、办理情况进行网上分析,并会同厅效能办通过案卷核查、回访申请人、暗访等方式进行检查,确保监督检查情况的真实可靠。
3、通报反馈。监督检查实行季检查和通报制度,每季将检查结果向各单位进行通报反馈,督促查找问题原因,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4、责任追究。对无正当理由超时限审批、随意增加审批环节、服务态度差、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的以及其它违反行政审批要求的行为,责成其所在处室、单位做出检查和限期整改;对以权、以岗谋私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三)深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一是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结合机构改革和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在总结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基础上,对每一项行政审批事项的运行流程进行重新审核调整,不断优化完善,形成不同权力之间、权力运行不同环节之间的有效制衡和相互协调机制,使其步骤更加清晰、程序更加简约、监督更加方便。二是深化行政权力运行动态公开。按照《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和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行规定》,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情况。实行重要行政权力运行记录制度,如实记载权力在各个环节的运行情况;健全完善科学民主公开的议事决策机制,抓好处务会议纪要制度的落实,推行重大事项决策和重要权力行使会审会制度,公开决策的事项、依据和结果。三是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长效机制。及时总结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做法经验,建立健全保廉承诺、警示教育、风险提示、诫勉谈话和函询质询制度,提高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四)认真落实首问首办负责制。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部署和要求,参照《河北省行政机关首问首办负责制度(试行)》,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厅《首问首办负责制度(试行)》并抓好落实。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⑴完善配套制度。建立并落实岗位责任、公开承诺、限时办结、AB岗工作、追究问责等相关配套制度,健全机关管理制度体系,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厅效能办向社会公布服务监督电话,方便群众咨询和办事。⑵加强监督检查。厅效能办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首问首办负责制度(试行)》的要求,对首问首办负责制落实情况开展经常性检查、不定期暗访,认真查纠制度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制度全面落实。⑶抓好正反典型。各单位要认真总结落实首问首办负责制度方面的先进典型经验,同时抓好反面典型,深刻剖析原因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