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加强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一步服务企业的通知
(冀科平函〔2009〕14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及各有关单位:
今年3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09]9号),科技部等7部门发布《
关于动员广大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意见》(国科发计〔2009〕190号),启动“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科技部近期下发了《关于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工作 进一步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通知》(国科发基[2009]166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精神,充分发挥省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和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技术中心)服务企业、促进企业创新能力提升的科技支撑作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鼓励省重点实验室、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加大对产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前沿技术研究。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做为我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两大基本阵地,要充分发挥在提高企业创新能力,推动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方面的科技支撑作用。实验室要围绕学科领域发展前沿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为主的创新性研究,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前沿技术方面出大成果、高水平成果。工程技术中心要紧密围绕省主导产业的迫切需求,加大对产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的攻关力度,将具有重要应用前景的科研成果系统化、配套化和工程化,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技术标准,为培育新兴产业和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提供技术支撑。省科技厅要重点支持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开展相关研究工作。
二、鼓励省重点实验室、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一步面向企业开放,加大为企业服务的力度。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要进一步强化公共服务意识,加强与企业的联系与合作,以多种形式帮助企业提升创新能力。要在充分掌握相关企业技术需求的基础上,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做好对接工作,加快先进技术向企业的技术辐射和转移;要联合企业开展技术攻关,解决企业技术难题;要根据企业的需求开展技术人员培训,并与企业联合培养研究生、共建博士后工作站;要为企业使用科研仪器设备提供不以赢利为目的的开放服务。实验室要加强与企业研发中心的合作,积极参与产学研战略联盟建设;开放课题要向企业开放;鼓励实验室人员到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