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创建文明生态镇(农场)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府办〔2009〕144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三亚市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创建文明生态镇(农场)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九年七月九日
三亚市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创建文明生态镇(农场)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委五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建设国际旅游岛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目标,推进我市文明生态镇(农场)建设,切实改善我市居民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构建富裕、文明、法制、和谐三亚,特制定以下创建文明生态镇(农场)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以人与自然和谐为主线,以经济发展为核心,以改善居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根本出发点,以打造生态环境、发展生态农业、建设生态人居、塑造生态文化为重点、因地制宜、抓点带面,有序推进,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全面提升居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水平。
二、创建总体范围及目标
我市所有行政建制设立的镇、重点旅游度假区和风景名胜区,从2009年起,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部署下,创建一批示范点,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以点带面,争取用3年左右时间促使全市所有镇(农场)做到社会文明、生活富裕,各镇(农场)净化、绿化、硬化、亮化、美化,达到文明生态镇(农场)创建标准。
(一) 建设规划。
要因地制宜编制并实施生态文明镇(农场)建设的总体规划。规划由市规划部门协助制定,要体现科学性、前瞻性和可行性,做到布局合理,符合发展实际,突出生态环境、生态文化等建设内容,并严格按规划实施。
(二)生态文明建设。
要从改善人居环境入手,集中力量抓好“硬化道路,净化和绿化街院”,彻底根除柴草乱垛、粪土乱堆、污水乱泼、垃圾乱倒、禽畜乱跑“五乱”现象。充分利用荒地、沙滩地、道路两侧和房前屋后大量植树,推进生态绿化建设,形成镇(农场)林带和镇(农场)绿荫带,创造“镇(农场)在林中、院在园中、路在绿中、人在景中”的优美环境。要求达到以下十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