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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迎接中央检查的通知

中共重庆市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迎接中央检查的通知
(渝学组发〔2009〕29号)


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党的组织关系在重庆的中央和国家机关驻渝单位及万州区、江北区、璧山县、石柱自治县、重庆建工集团、重庆工学院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市委各指导检查组:

  按照中央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单位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学组办〔2009〕21号)要求,现就进一步抓好我市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准确把握“回头看”工作的主要内容。按照中央领导小组学组办〔2009〕21号文件和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的通知》(渝学办〔2009〕36号)、《关于开展全市第一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回头看’的通知》(渝学办〔2009〕48号)精神,比照整改落实方案,这次整改落实“回头看”,重点查看中央和市委有关精神是否得到贯彻落实;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是否更加坚定,推进科学发展的决心是否更加明确;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和整改落实方案中确定的推进本地本单位科学发展的具体举措是否已经或正在得到落实;影响和制约本地本单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是否已经或正在得到解决;体制机制创新是否已经或正在取得重大成果。

  二、切实抓好“回头看”的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回头看”工作由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单位党组(党委)组织实施,开展自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手段,切实抓紧抓好。要切实贯彻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回头看”情况要比照对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进行评议和就整改落实方案征求意见的范围,以适当方式向广大党员群众进行通报。各单位党组(党委)“一把手”要亲自参与,按照“回头看”工作的标准和要求,组织力量集中一段时间认真查找整改落实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有力措施,限期进行整改。

  为确保“回头看”工作取得实效,6月上旬,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项检查组,采取适当方式,选择部分活动单位再次进行抽查,及时总结推广整改落实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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