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加强食品的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推进食品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活动。要大力宣传和认真贯彻《
食品安全法》,加快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建设,加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强化食品安全的考核评价,抓好“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活动,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以上工作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会同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卫生局负责落实。
三是加强对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管理。要进一步加快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扎实推进农业标准示范区建设,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以上工作由市农委牵头,会同市卫生局、市商委、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落实。
四是强化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管理。要全面推进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加强对获证企业监管和审查,开展创建优秀食品生产监管示范区县活动,巩固和深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成果,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食品从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全过程监管链,建立食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伪劣食品的行为。以上工作由市质监局牵头,会同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落实。
五是进一步加强对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要进一步完善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两项制度”,加大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力度,切实解决重点区域和重点品种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执法水平。以上工作由市工商局牵头,会同市卫生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落实。
六是进一步加强对餐饮消费环节的食品卫生监管。加强餐饮和监督服务许可工作。严把准入关,开展餐饮业专项整治,继续实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强食品安全质量检测,查处不合格食品,实施食品监督公示制度,加强餐饮和集体用餐单位配送管理和监督工作,加强重大活动卫生安全保障工作。以上工作由市卫生局牵头,会同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落实。
七是加强食品流通领域的行业指导和管理。要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保证市民吃上“放心肉”;要完善酒类商品流通溯源制度并加强监督检查;加快推进城市社区商业“双进工程”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引导、指导品牌连锁企业到社区和农村建连锁店;加强商品配送,提高农村市场和城市社区销售商品质量,保证公众食品消费安全。以上工作由市商委牵头,会同市卫生局、市农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