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
自今年下半年起,全市绝大多数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将陆续到期。为做好全市《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严格换证标准,规范换证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了《重庆市〈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换证工作取得实效。市局将加大对《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在换证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严肃处理。
联系人:王鸿雏
联系电话:68700642
二○○九年七月十三日
重庆市《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方案
为做好全市《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根据国家局《
关于做好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9]75号)的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与任务
(一)在法定时限内,完成有效期届满的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换证工作,使药品经营企业及时获得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实现合法经营。
(二)通过换证,对药品经营企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药品经营企业违反药品经营管理规定的行为,促使药品经营企业守法经营。
(三)通过换证,掌握全市有效期届满的药品经营企业的现状,注销擅自变更注册地址且下落不明的药品经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