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南京市城北铁路环线收费标准的通知
(苏价服[2009]222号)
南京市地方铁路总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调整南京市城北铁路环线收费价格的请示》(宁地铁财字[2008]14号)收悉。
鉴于南京市城北铁路环线运营以来,各项运营成本、费用逐年增加,同时兼顾市场因素和企业的承受能力,在召开企业座谈会,充分听取用户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同意对城北铁路环线运输价格进行适当调整,具体标准详见附件。
希望你公司以更高质量的服务回报企业,实现共赢。
本通知从2009年8月1日起执行。
附件:南京市城北铁路环线货物运价率表
二00九年七月三日
附件:
南京市城北铁路环线货物运价率表
办理类别
| 运价号
| 合计运价
| 适用货物品名
|
整
车
| 1
| 5.60元/吨
| 磷矿石等
|
2
| 6.30元/吨
| 非金属矿石,矿物性建材,农药,盐类等。
|
3
| 7.00元/吨
| 指铁路规定特定货物。
|
4
| 8.00元/吨
| 煤,金属矿石,生铁,粮食,棉花,农副产品等。
|
5
| 8.70元/吨
| 焦炭,钢铁,石制品,水泥及制品,玻璃及制品,木材及制品,化工品,金属制品,饮食品及烟草制品,纺织品,纸及文教用品,医药品等。
|
6
| 9.60元/吨
| 石油,工业机械,电子电气机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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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8.00元/轴
| 挂运与自行行驶的铁道机车、车辆。
|
零
担
| 21
| 0.110元/10千克
| 适用货物品名按《铁路货物运价规则》执行。
|
22
| 0.150元/10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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