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时间为2009年7月6日至8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实施阶段(7月6日到7月31日)。各辖市、区,各有关部门组织学习国家七部门通知和市政府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开展清理整顿活动,通过组织对外劳务合作经营企业自查和上门检查,查处对外劳务合作经营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存在的违规违法行为;通过组织检查并结合社会各界反映的情报信息,查处非法中介,对各类案件线索进行认真追查,核实情况,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整治。各辖市、区,各部门每周二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清理整顿工作进展情况,由办公室统一汇总上报市政府。(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85682309、85682310,传真:85682299。)
(二)落实整改阶段(8月1日至8月25日)。各辖市、区,各有关部门对专项行动中查处的典型案例,要深入分析,认真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严格各项管理措施,堵塞管理漏洞,建立符合我市外派劳务特点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总结上报阶段(8月26日至8月31日)。各辖市、区,各有关部门将清理整顿工作情况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辖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周密安排。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执法不严、清理查处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二)落实责任,加强沟通。各辖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行动方案,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金坛、溧阳要按照清理整顿工作重点,切实承担本地区专项行动的责任。各级外经贸部门要认真做好牵头工作,切实加强对本地区工作指导、信息沟通和工作督察。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和协调,及时通报非法活动线索,并明确相关处室具体承担社会举报及政策咨询和服务工作。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社会氛围。各辖市、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专栏、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对外劳务合作政策和劳务外派合法渠道的宣传,普及防骗知识,增强群众法治观念、维权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对违规违法的单位、企业和个人,要在当地主要媒体予以公布,进一步营造外派劳务工作“严格依法,规范有序”的社会氛围。
(四)着眼长远,落实长效机制。市和辖市外派劳务管理协调小组,要进一步强化工作协调机制,制订出台我市对外劳务管理办法及外派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处置办法,及时处理各类矛盾,防止事态扩大,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实处。要进一步切实加强外派劳务基地建设,加强与国际国内长期规范的企业和组织间的合作,真正从源头上、制度上和责任保障上落实到位,确保全市外派劳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