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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检工作的通知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检工作的通知
(徐政办发〔2009〕73号)


鼓楼、云龙、泉山、九里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部、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我市于2005年被评为“国家园林城市”,近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对我市进行复检。根据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和《市政府关于2009年城市绿化工作意见》(徐政发〔2009〕36号),现就做好迎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缺株断带补植工作。市政府已将市区干道补绿提升工程列入2009年市城建重点工程,各区、各单位要于6月20日以前,完成各自管辖范围内主次干道道路及附属绿地、公园(街头小游园)、广场等开放型绿地原有绿化缺株断带、斑秃的补植完善和提档升级,提升绿化水平和景观效果。新补植苗木规格应与原有苗木一致,并加强后期养护管理,确保新补植苗木成活。

  二、切实提高绿化养护管理水平。各区、各单位要按照开展绿化养护精品绿地达标创建活动的要求,加强绿化精细化养护管理,切实提高绿地养护管理水平。6月20日以前,各区、各单位要做好辖区范围内苗木复壮扶正、园艺修剪等工作,及时防治病虫害,加强施肥、浇水管理,清除死树、野藤、枯枝、败叶,确保行道树树形美观、规格一致,绿地管护精细,无缺株死树、无斑秃空地。6月20日以前,基本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创建精品绿地任务指标(市级绿地60%以上,区级绿地40%以上),绿化养护管理水平有明显提高。

  各区要进一步加强辖区社会绿化建设和养护管理的督促、检查力度,着力打造绿化养护管理精品绿地,推出3-5个绿化养护管理示范单位或居住小区,带动辖区绿化建设和养护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加大绿化执法管理力度。各区、各单位要强化绿化执法管理,严肃查处违法毁绿、占绿行为,严格控制发案率,案件查处率要达到98%以上,案件办结率达到95%以上;并做到无违法行使行政审批许可行为。

  四、完善基础台帐资料。对照国家园林城市和复检工作要求,各区、各单位要整理和完善各项工作、指标的基础台帐和相关资料。要建立完善的资(材)料报送制度,及时、规范报送工作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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