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意见
(粤府办〔2009〕45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各地、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值班工作的要求,不断完善值班制度,加强值班力量,有效保障政府系统的高效运转;重视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为我省科学预防、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一些地区和单位对值班工作重视不够,制度不完善、机构不健全、人员不落实、网络不畅通、信息报送不及时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为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值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值班工作是确保政府管理工作及时高效运转的重要手段,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值班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把值班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含东莞、中山市的镇,下同)、各有关单位要设立专门的值班室。值班室要设置专线电话,配备必要的办公和通信设备,由专职人员24小时轮流值班。要选派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业务熟悉、有较强综合分析能力和协调处理能力的干部充实到值班工作岗位,不断提高值班工作水平。未设立专门值班室的单位,要安排至少1名干部24小时电话值班。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关心值班人员,积极为值班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值班工作制度
(一)节假日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法定节假日放假期间,各地、各有关单位负责人要亲自带班,及时掌握和处理有关信息。带班领导要随时与值班室保持联系,及时掌握和处理有关信息,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在第一时间得到先期处置。各地级以上市、各有关单位值班室要在放假前5天,填写有关表格(附件1、2),报送省政府总值班室。
(二)信息报告制度。要制订突发事件信息处理流程,明确信息报告责任主体,规范报告内容和方式,确保按规定的时间、格式(附件3),及时、准确、规范报送突发事件信息。
(三)值班日志登记制度。值班室要定人定岗定职,工作细化到位,责任落实到人;要建立值班日志登记制度,客观、准确、及时、全面记录值班期间接报、处理的有关事项,确保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