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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授权签署并履行成安渝高速公路四川段BOT项目特许权协议的复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授权签署并履行成安渝高速公路四川段BOT项目特许权协议的复函
(川办函[2009]179号 2009年7月14日)
资阳、成都市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授权签署并履行成安渝高速公路四川段特许权合同的请示》(资府〔2009〕45号)悉。省政府原则同意授权你们签署并履行成安渝高速公路四川段BOT项目特许权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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