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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安保工程的实施意见


  2009年,全市农牧区将全面实施禁牧,农牧民饲养牲畜存放的饲草料将会大量增加,饲草料多以柴草和农作物秸秆为主,近40亿公斤的柴草和农作物秸秆将堆放在房前屋后、路边、架空电力线下方,火灾隐患较多,火险等级进一步提升,冬季大风天一旦发生火灾,便会造成“火烧连营”的局面,很可能会烧毁整个村庄,几十户、上百户村民将要受灾,必然造成巨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给农牧区治安工作带来新的不安定因素。而农牧区由于受多种条件的制约,长期无消防基础设施。农牧区留守的老、弱、病、幼人员治安防控及防火能力极低,一旦发生火灾,无法实现自救。近年来,全市农村火灾的起数和直接财产损失在逐年上升,而且大部分火灾发生在套区。因火灾致贫、火灾返贫的教训非常深刻。

  鉴于以上原因,今后要以农牧区派出所为依托,以农牧区“金锁”家庭财产治安保险为抓手,组建以治安、消防工作为主要内容的农牧区治安联防队伍。以农牧区派出所干警为主体、以聘用的协警为补充,组建专业的治安消防队,每队5人,设立1名队长,4名兼职治安消防员,有火灾时负责灭火救灾,没有火灾时协助派出所搞好社会治安,实现一警多能。由派出所和村委会组织招标确定乡村治安联防队员(或利用现有治安巡逻人员),并与之签订责任状,由治安联防队员昼夜巡逻保证乡村安全,万一出现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其损失通过“金锁”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来解决。同时,还要因地制宜地发展乡镇企业、村民志愿者队伍等多种形式的治安、消防联防力量,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治安防控体系和灭火救灾网络。

  各苏木镇的农牧区治安消防站与公安消防队一起纳入110指挥中心火灾扑救调度范围。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会同公安派出所对苏木镇治安消防队伍进行经常性的业务培训,并制定消防队伍在火灾接警出动、协同作战、组织指挥等方面的行动规范,对其日常执勤战备、火灾现场处置等方面进行指导,不断提高社会消防组织的实战能力。

  按照综合设置的构想,用三年的时间,在全市农牧区建立治安消防站20个,到2011年全部实现“一镇(中心镇)一站一车一泵一栓一牌”(“一站”为建立一支专业消防站;“一车”为改造一台水罐消防车;“一泵”为配备一台手抬机动泵;“一栓”为改造一个机井出水管接口为消防水带接口;“一牌”为设置一块永久固定消防宣传牌),配备25米长消防水带4盘、水枪1支、灭火器5具和1套灭火用具(包括消防锹、消防斧、消防桶)。治安消防站建成后,基本能实现“小火不出组、初起火灾不出村、一般火灾不出镇”的灭火救援网络,大大提高农牧区防控火灾的能力,有效遏制重大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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