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
(巴政字〔2009〕114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市直各通信网络运营企业:
为建立健全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对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满足突发情况下通信保障工作的需要,确保通信和信息的安全畅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巴彦淖尔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00九年六月二日
巴彦淖尔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一、总 则
㈠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巴彦淖尔市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应急通信指挥调度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满足突发情况下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的需要,确保通信和信息的安全畅通,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灾害损失。
㈡编制依据
依据《
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巴彦淖尔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章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㈢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述情况下的重大通信保障或通信恢复工作:
⒈市内重大通信事故;
⒉突发公共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
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务。
㈣工作原则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严密组织、密切协同,信息共享,快速反应、保障有力的原则。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㈠通信保障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巴彦淖尔市应急通信保障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通信保障指挥部),分管市长任总指挥,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和市信息化办公室(市网络信息管理中心)主任任副总指挥,市公安局、财政局、交通局、人事局、电业局等有关部门和各通信网络运营企业(移动、联通、电信)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市通信保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信息化办公室,由市信息化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