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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09年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年度计划》的通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09年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年度计划》的通知
(吉建科〔2009〕13号)


各市(州)建委(建设局)、房产局、公用局,长白山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各县(市)建设局、房产局、公用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吉林省2009年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年度计划》业已编制完毕,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同意,现将计划下达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地在实施改造过程中如有问题或建议,请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电话:0431-82752569(传真)

  联 系 人:朴石林

  附件:吉林省2009年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年度计划

  二○○九年六月八日

  附件:
吉林省2009年既有居住建筑
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年度计划

  为了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实施方案》精神,切实推进我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保证节能改造目标的实现,按照《吉林省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年度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建设部、财政部关于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要求,强化节能意识,健全管理制度,努力形成市场引导、政府推动、社会各界参与的建筑节能新局面,为我省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总体部署,我省要在“十一五”期间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1100万平方米的任务,在2008年我省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243.5万平方米的基础上,根据各地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我省2009年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1312万平方米的目标。

  三、改造范围及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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