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各责任单位要指定1名分管领导负责节能宣传周工作,并于6月10日前将分管领导及具体联系人姓名、办公电话和手机号报送市节能办(市经委),以便工作协调落实。
4、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建设局、市国资委于6月10日前将落实的参加广场集中宣传活动的企业名单、联系人及电话报送市节能办(市经委),以便统一安排布展。
5、各县(市)区政府、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各节能宣传周责任单位要对节能宣传周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7月15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送市节能办;市节能办汇总整理后形成全市总结汇报材料,并于7月31日前上报自治区。
联系人:韩 辉 6888662 13895301359
夏立峰 6888684 13895199931
传 真:6888672
附件:1、参加广场集中宣传活动单位名单。
2、节能宣传周宣传标语口号。
附件1:
参加广场集中宣传活动单位名单
市经委、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环保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建设局、市住房保障局、市交通局、市农牧局、市国资委、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团市委、市总工会、市科协、市工商局、市质监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
附件2:
节能宣传周宣传标语口号
推广使用节能产品,促进扩大消费需求
依法节能,全民行动
节约能源,持续发展
节能减排,科学发展
节约能源,从我做起
节约能源,人人有责
节约能源,刻不容缓
节约能源,百年大计
节能降耗,利国利民
全民动员,共建节能型社会
节约能源,保护资源,保护环境
节约能源,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
合理使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能源连着你我他,节约能源靠大家
为了明天更美好,请节约使用能源
使用节能产品,倡导绿色消费
节约能源资源,发展循环经济
实施能源战略,保障经济安全
节约能源,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从我做起,节约每一滴水,节约每一度电
大力开展节能降耗,努力建设节约型社会
节能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