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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解放思想,以战略眼光谋划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新思路、新目标。在新形势下,围绕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加快改革发展的步伐,始终扭住“科学发展、先行先试”这个核心,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大力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有利于推进本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增强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活力;有利于提高我市的综合实力、国际竞争力和抵御国际风险的能力,更好地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有利于辐射和带动珠江三角洲区域的经济发展。到2012年,构建覆盖全市城乡的职业培训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区(县级市)、镇(街)三级职业培训网络,各级各类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达100万人次以上。全市拥有技能人才总量190万人,技能人才年递增6%。高级技工水平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其中技师、高级技师年递增10%以上,并带动初、中级技能劳动者队伍梯次发展。力争到2020年,我市的高、中、初级技能劳动者的数量和结构处于全国领先水平,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形成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高技能人才队伍。
  二、狠抓培养,搭建高技能人才发展的新平台
  (四)加快多层次公共实训体系建设。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做好职业教育培训的统筹规划,结合产业发展需求和区域功能定位,稳步推进公共实训体系建设。加强实训鉴定基地建设。重点建设10个省级以上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实训中心、2个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和8个企业实训基地,新建1个集聚公共实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功能的高技能人才综合公共实训鉴定基地和1个农民工岗前综合教育基地。积极改善设在职业院校和企业的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基础条件,提升技能鉴定能力。重点建设创业培训及现代服务业、机械、会展、现代装备、物流、汽车、电子等公共实训项目,提高基地的运作效率。各区(县级市)应根据自身产业定位和就业需求,建设一批有特色的专业化公共实训场所。同时充分利用院校、企业的优质实训资源,通过购买服务方式鼓励其向社会开放,提供实训服务。健全和完善以企业行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互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落实专项资金,加大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资金投入。
  (五)全面实施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企业集团公司要依法建立完善现代企业职工培训制度,加强本行业高技能人才需求预测,制定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要积极开展专业建设,强化实用技能训练,加快培养紧缺高技能人才。各企业和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要完善校企合作培养制度,相互依托,以培养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等级技能人才为目标,组织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凡参加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等级培训、鉴定,并在我市就业的技能人才,按培训、鉴定等级分别给予一次性补贴。对积极开展校企合作,承担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见习任务且成效显著的企业,政府可给予适当奖励。机关事业单位也要结合各自实际,做好本部门本单位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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