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穗办[2009]11号)
各区、县级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局以上单位:
《关于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市劳动保障局。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五月五日
关于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精神,落实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06]29号)及《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 2020年)》,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根据我市经济建设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快步伐,高端带动我市技能人才战略实施
(一)充分认识高技能人才对推进“首善之区”建设的重要意义。当前,我市正处于推进科学发展建设全省“首善之区”和推动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以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 2020年)》的重要时期。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大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迫切需要大量的技能劳动者。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高端带动和全面提升技能劳动者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快构建产业结构高级化、产业发展集聚化、产业水平国际化的现代产业体系,有效缓解技能劳动者的结构性矛盾,促进素质就业和稳定就业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战略和全局和高度,深刻认识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和紧迫性,以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加快改革发展,实施建设全省“首善之区”为契机,以提高劳动者技能为重点,以职业能力为核心,大力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高端引领技能人才队伍整体建设,以此作为争当科学发展排头兵的新引擎,为保证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的技能人才支撑。
(二)深化改革,在推动经济结构战略调整、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上取得新突破。近年来,尽管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我市争当实践科学发展排头兵的要求相比,与我市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客观要求相比还存在着较大差距。在今后一个时期,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加快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紧紧把握我市经济发展的总目标,加快实施高技能人才高端带动战略,构建企业为主体,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为基础的培养机制,健全以能力和业绩为重点的多元化评价体系,激发高技能人才的创造活力,创新激励机制,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高端带动建设全省“首善之区”人才队伍建设的战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