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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省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单位负责人(签字):       部门负责人(签字):        制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附件4:
  省属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快报
  省属企业名称

事故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事故地点

 

事故单位

 

事故现场负责人

姓名

 

事故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

 

电话

 

事故已死亡(失踪)人数

死亡:

事故重伤人数

 

失踪:

 

一、事故简要经过

二、事故现场情况及救援采取的主要措施

三、其他情况

 



  附件5:
  省属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流程图(略)

  附件6:
省属企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降分、降级处理细则

  省属企业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纳入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之中,主要根据安全生产监管分类及事故的起数、性质、级别和责任情况,对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进行降分、降级处理。
  一、省属企业年内发生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第一类企业1起扣1-2分,第二类企业1起扣2-4分,第三类企业1起扣4-8分。
  二、省属企业年内发生较大、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承担主要责任,未超过规定起数的(详见下表),按以下标准对省属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降分: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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