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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交通局关于严厉打击“黑车”非法营运的通告

珠海市交通局关于严厉打击“黑车”非法营运的通告


  为了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文明城市的工作部署,迎接建国60周年和澳门回归10周年,巩固打击非法营运“百日行动”成果,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合法经营者的权益,保护广大市民生命财产安全,我局将从7月1日起,集中执法力量开展为期三个月严厉打击“黑车”非法营运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我局已成立打击非法营运专责小组,负责统筹全市交通行政执法行动,实行跨部门、跨地区联合执法,重点对非法营运多发区域、地段进行强力整治,维护我市良好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二、对带有黑社会性质或暴力抗法的非法营运经营者,我局将联合公安机关予以严厉打击,触犯刑律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我局奉劝一切非法营运经营者,切勿心存侥幸,错误估计政府打击“黑车”非法营运的信心、决心和威力,如被查获,将依法处以至少3万元的行政处罚。因此,希望这些非法经营者立即停止非法营运活动。

  四、对拒不如期缴纳罚款的,我局将对暂扣车辆依法予以拍卖或者销毁。对于被扣车辆依法处理后仍不足以抵交罚款的,我局将保留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违法行为人其他财产的权利。两人以上共同从事非法营运(含拉客行为),构成共同违法行为,视为共同违法行为人,对罚款缴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五、对非法营运实行举报奖励制度。请广大市民自觉抵制非法营运行为,拒绝乘坐“黑车”;鼓励广大市民和合法经营的出租小汽车司机参与举报及查处“黑车”,如发现“黑车”的,请将从事“黑车”的号牌与车型、颜色等特征及违法行为发生地、时间等及时向我局举报,举报电话:2261133,13536557000。经查获属实的,我局将依法按每台“黑车”对举报人予以奖励人民币1000元,并为举报人保密。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珠海市交通局

二00九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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