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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国资委机关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制度的通知

  (一)阅文及情况通报
  1、认真组织阅读、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阅文时间为每周一、三、五下午上班时间,阅文地点在委机关老干部活动室,所阅文件由办公室按有关规定提供、人事教育处负责传递。
  2、组织退休人员参加委内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
  3、每年定期通报1-2次全省国资工作情况。
  (二)报刊订阅
  老干部活动室每年订阅一定数量的报纸、刊物,供退休人员阅览。同时,每年适量为退休同志个人订阅部分报纸、刊物,供学习之用。
  (三)座谈会
  每年春节期间组织召开一次委机关退休人员座谈会,委领导和相关处室人员参加。由委主要负责人通报一年来委机关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听取退休同志对机关和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参观考察
  原则上每年组织退休人员外出参观考察一次。
  (五)文化活动
  开展形式多样、文明健康的文化活动。适时组织书法、美术、棋牌、钓鱼比赛等活动。根据自愿原则,组织退休人员参加一些有益的体育活动和户外活动。
  四、生活和医疗保障
  按照国家的政策规定,保障退休人员生活、医疗待遇的落实。对有特殊困难的退休人员,给予适当照顾,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医疗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一)退休费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按时足额发放退休费。
  (二)医疗费
  1、门诊、住院缴费原则上先由个人垫支。
  2、经批准或临时去外地就医及危重病需要大额现金,个人筹集垫支困难的,由本人或委托其家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借款单,按机关财务管理制度逐级审批借款,所借款项原则上年终归还。
  3、医疗费报销部分按国家医改政策和省直机关有关医药费管理规定,每年年终统一送机关财务核报。
  (三)医疗保健
  每年组织退休人员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原则上与机关在职人员同时进行。
  (四)生病住院
  1、退休人员生病住院,需要单位出面帮助解决有关医疗事宜的,由人事教育处会同办公室负责协助办理。
  2、病人外地就医,陪同亲属的交通费、食宿费用自理。
  3、退休人员生病住院期间,人事教育处组织做好探视工作,探视病人标准按委有关规定执行。
  (五)走访慰问
  逢传统节日,或退休人员家庭遇到重大变故等情况,人事教育处组织对退休人员进行慰问。人事教育处与退休同志要经常保持联系,征求他们的意见,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情况和身体状况。
  五、党支部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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