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阅文及情况通报
1、认真组织阅读、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阅文时间为每周一、三、五下午上班时间,阅文地点在委机关老干部活动室,所阅文件由办公室按有关规定提供、人事教育处负责传递。
2、组织退休人员参加委内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
3、每年定期通报1-2次全省国资工作情况。
(二)报刊订阅
老干部活动室每年订阅一定数量的报纸、刊物,供退休人员阅览。同时,每年适量为退休同志个人订阅部分报纸、刊物,供学习之用。
(三)座谈会
每年春节期间组织召开一次委机关退休人员座谈会,委领导和相关处室人员参加。由委主要负责人通报一年来委机关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听取退休同志对机关和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参观考察
原则上每年组织退休人员外出参观考察一次。
(五)文化活动
开展形式多样、文明健康的文化活动。适时组织书法、美术、棋牌、钓鱼比赛等活动。根据自愿原则,组织退休人员参加一些有益的体育活动和户外活动。
四、生活和医疗保障
按照国家的政策规定,保障退休人员生活、医疗待遇的落实。对有特殊困难的退休人员,给予适当照顾,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医疗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一)退休费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按时足额发放退休费。
(二)医疗费
1、门诊、住院缴费原则上先由个人垫支。
2、经批准或临时去外地就医及危重病需要大额现金,个人筹集垫支困难的,由本人或委托其家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借款单,按机关财务管理制度逐级审批借款,所借款项原则上年终归还。
3、医疗费报销部分按国家医改政策和省直机关有关医药费管理规定,每年年终统一送机关财务核报。
(三)医疗保健
每年组织退休人员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原则上与机关在职人员同时进行。
(四)生病住院
1、退休人员生病住院,需要单位出面帮助解决有关医疗事宜的,由人事教育处会同办公室负责协助办理。
2、病人外地就医,陪同亲属的交通费、食宿费用自理。
3、退休人员生病住院期间,人事教育处组织做好探视工作,探视病人标准按委有关规定执行。
(五)走访慰问
逢传统节日,或退休人员家庭遇到重大变故等情况,人事教育处组织对退休人员进行慰问。人事教育处与退休同志要经常保持联系,征求他们的意见,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情况和身体状况。
五、党支部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