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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车和校车驾驶员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

  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自查表

  单位全称(盖章):              填表日期:

序号

检查内容

是否有

备注

1

是否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车安全工作档案

 

 

2

是否落实购买或者租用校车的使用、保养、维修、检查和定期安全检测制度,车辆是否上线检测,安全性能是否良好

 

 

3

是否每天对校车载人数等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登记,是否做好检查台帐登记

 

 

4

租用的校外车辆是否具备营运资质并与租用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

 

 

5

是否有专(兼)职车辆安全管理人员或交通安全员,是否加强对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6

校车是否在市交警支队和教育部门登记备案

 

 

5

校车的外观、座位、安全带等设置是否符合规定,车辆保险是否处于有效期内,专用校车是否按要求统一标识

 

 

7

是否使用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辆接送学生

 

 

8

是否使用未经审批或报废机动车辆作为校车

 

 

9

非专用校车是否存在延期使用的情况

 

 

10

是否建立健全驾驶人安全管理档案

 

 

11

是否与驾驶人签订安全责任书

 

 

12

是否有校车驾驶员出勤记录

 

 

13

驾驶人是否具备从业资格,是否受到安全知识教育,是否有学习教育记录

 

 

14

驾驶人近三年是否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

 

 

15

是否具备相应准驾车型三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16

驾驶人是否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满12分

 

 

17

是否按照申报的行驶路线行驶

 

 

18

是否在校园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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