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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的通知

  (七)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建立完善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市、县两级要建立健全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法律专题学习。市、县政府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学法日”制度,每月至少安排一次集体学法活动。公务员管理部门要将依法行政培训纳入公务员培训总体计划。政府法制部门要定期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通过建立健全学法制度,保证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从而有效地充实法律知识,强化法治素养,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2.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依法行政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电台、网络、宣传橱窗等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强化法制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学法辨是非、懂法明荣辱、用法止纷争的良好风尚,使广大行政管理相对人懂得依法维权,善于依法维权,打牢依法行政的社会基础,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崇尚法律的社会氛围。

  三、保障措施

  1.把推进依法行政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市、县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切实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由行政首长任组长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定期研究部署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注重抓基础、抓基层,善于发现典型、培养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方案,分阶段、分步骤地组织实施。要认真落实依法行政目标责任制,按照岗位职责,层层分解,明确责任,严格考核,使依法行政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2.切实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政府法制机构作为各级政府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和助手,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力量。各县(市、区)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把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法制队伍建设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做到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市、县两级政府工作部门也要强化部门内部法制机构建设,确保依法行政工作顺利推进。

  3.完善依法行政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评价指标,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加强对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及驻市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评价。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及驻市部门要于每年的12月20日前,向市政府报告本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以及下一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计划和措施。通过考核评价,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措施到位、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措施不力、成效不大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敷衍塞责,不严格依法行政,导致本地区、本部门发生严重违法行政案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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